A.1/3
B.1/2
C.1/3以上
D.2/3以上
A.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B.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C.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D.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A.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B.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C.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D.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A.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B.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C. 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D.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A.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B.经业主委员会主任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C.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D.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A.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可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B.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C.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A.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绝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B.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C.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
D.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