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7日,《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首次联合签字仪式在法国巴黎的经合组织(OECD)总部举行,()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共同签署了该《公约》。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代表中国政府签署《公约》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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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
B.考虑透明度和实质性因素,有效打击有害税收实践
C.衡量和监控BEPS
D.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
E.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
A.《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
B.《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C.《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
D.《确保转让定价结果与价值创造相匹配》
A.深度参与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国际税收规则和标准制定,持续推动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建设
B.落实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我国税收利益
C.对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D.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E.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加大跨境涉税争议案件协商力度,实施好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为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提供支撑
A.联合国范本(UN范本)
B.BEPS多边公约
C.经合组织范本(OECD范本)
D.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A.56;2016年5月1日
B.57;2017年6月1日
C.56;2017年1月1日
D.57;2017年9月1日
A.BEPS第5项行动计划:《考虑透明度和实质性因素,有效打击有害税收实践》
B.BEPS第6项行动计划:《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
C.BEPS第12项行动计划:《强制披露规则》
D.BEPS第13项行动计划:《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
E.BEPS第14项行动计划:《使争议解决机制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