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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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A.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B.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C.三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
D.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
B、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C、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所得,且按规定采取不并入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税方式处理的,公益捐赠支出扣除比照相关分类所得的扣除规定处理
D、只能在捐赠的当月做预扣预缴时扣除
A.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B.取得综合所得正常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C.取得综合所得但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居民个人
D.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非居民个人
E.取得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居民个人
B.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其发生的捐赠支出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C.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D.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A.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规定单独计算纳税。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B.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
C.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D.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