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若实际收到所得的日期与境外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不在同一纳税年度的,应按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日所在的纳税年度确认境外所得
B.企业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若实际收到所得的日期与境外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不在同一纳税年度的,应按实际收到所得的日期所在的纳税年度确认境外所得
C.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若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当年收到上述所得,仍应按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所属的纳税年度确认境外所得
D.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若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当年收到上述所得,应按实际收到所得的日期所属的纳税年度确认境外所得
E.企业收到某一纳税年度的境外所得已纳税凭证时,凡是迟于次年5月31日汇算清缴终止日的,可以对该所得境外税额抵免追溯计算
A.企业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若实际收到所得的日期与境外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不在同一纳税年度的,应按实际收到所得所在的纳税年度确认境外所得
B.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若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当年收到上述所得,按实际收到收入的纳税年度确认境外所得
C.企业收到某一纳税年度的境外所得已纳税凭证时,凡是迟于次年5月31日汇算清缴终止日的,可以对该所得境外税额抵免追溯计算
D.居民企业甲企业在A国的分公司,按照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该公司按照A国规定计算A国2019-2020年度的营业利润及其已纳税额,应在我国境内2021年度计算境内外应纳税额中抵免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B.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取得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D.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取得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E.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B.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取得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D.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取得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E.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A.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
B.企业内设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C.企业内设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D.银行企业内设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A.在中国境内任职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
B.因履行合约而在中国境外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报酬
C.将专利权转让给境外企业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D.出租境外房屋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A.尽可能将分支机构设在避税区
B.尽可能使“其他所得”与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失去联系
C.尽可能将实际管理机构设在避税地
D.尽可能使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所得和外商投资企业之间有所联系
A.采用分项抵免限额法,利息所得抵免限额40万元
B.采用分项抵免限额法,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抵免限额80万元
C.采用分国抵免限额法,乙国抵免限额80万元
D.综合抵免限额为100万元
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租金所得,以租金收入减去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