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企业分立情况下契税的征缴情况,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A.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B.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估价超过原账面价值时,需全额缴纳契税
C.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估价超过原账面价值时,需补交差额部分的契税
D.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估价低于原账面价值时,可抵扣派生方、新设方以自行购买等方式取得的房产需缴纳的契税
A.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B.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估价超过原账面价值时,需全额缴纳契税
C.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估价超过原账面价值时,需补交差额部分的契税
D.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估价低于原账面价值时,可抵扣派生方、新设方以自行购买等方式取得的房产需缴纳的契税
B.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C.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免征契税
D.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A.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为最终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承受人。
B.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计税价格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
C.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D.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A.罚款优先于税收
B.税收优先于罚款
C.罚款应与税收同时征缴
D.缴纳税款后罚款无需缴纳
A.企业的生产能力与上一年度申报出口退(免)税规模相匹配
B.评定时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为高级认证企业或一般认证企业
C.近3年(含评定当年)未发生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D.持续经营5年以上(因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等原因新设立企业的情况除外)
E.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A.张某的朋友继承张某的房产可以免征契税
B.国家机关购买企业房屋,拥有不动产所有权可以免征契税
C.企业因不可抗力丧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各省可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D.企业取得荒山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办农家乐设施可以免征契税
A.A公司不缴纳契税
B.B公司缴纳契税60万元/
C.C公司缴纳契税68万元
D.C公司免征契税
A.货币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B.受信地区发生或潜伏重大金融风险;
C.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D.企业还款信用下降,贷款风险增加;
E.企业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分立,合并,终止等);
A.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
B.契税的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
C.契税属于行为税
D.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E.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减半征收契税
A.李某将自有房产投入到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征契税
B.张某的儿子继承张某的房屋应缴纳契税
C.张某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农业生产,应征收契税
D.社会培训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A.向社会公布由本单位负责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及其依据
B.按照规定的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
C.记录、汇总、核对并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D.及时完成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征收指标
E.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非税收入违法违规行为
由甲公司承担
由乙公司承担
由甲、乙、丙三个公司平均承担
由甲、乙、丙三个公司连带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