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
B.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契税纳税人为最终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承受人
C.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计税价格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
D.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减半征收契税
E.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A.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县级人民政府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而取得的新换房屋
B.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
C.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
D.国家石油储备基地进行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契税
E.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
A.单位以房屋、土地以外的资产增资,相应扩大其在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持有比例
B.以实物交换房屋权属
C.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
D.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
E.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
A.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B.对承受市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C.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D.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免征契税。
A.军队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军事设施
B.国家机关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
C.企业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
D.与金融租赁公司签订的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土地、房屋权属
E.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回原合伙人名下
A.房屋的出租方
B.房屋的承租方
C.以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D.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
E.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
会计分录:1.甲企业要委托某证券公司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A上市公司股票,先在该公司以企业名义开立证券资金户头并存入资金800万。
2.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A上市公司股票50万股(假设价值为600万元),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将多余的资金转回原开户银行。
A.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B.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C.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D.国有、集体企业整体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所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A.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B.居民生前与敬老院签订供养协议,把个人所属的房屋财产、积蓄及退休养老金交给供养方,由供养方负责供养。按照供养协议,一定期限后,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供养方所有的,不征收契税
C.居民个人将名下的房屋产权转移给其子女的,不征收契税
D.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房屋权属原归男方所有,变更为女方所有,不征收契税
A.以自有房屋作股投入本人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免征契税
B.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房屋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
C.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为土地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计征契税
D.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
E.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应当缴纳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的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