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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救助机构为受助人员购票以及受助人员进站、乘车,继续按照2006年10月22日铁道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铁路站车上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铁运[2006]197号)有关规定执行。()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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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以下各选项中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费用表述不正确的是()。选项格式A.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
以下各选项中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费用表述不正确的是()。选项格式A.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

以下各选项中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费用表述不正确的是()。

选项格式A.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收取费用

B.为减轻国家财政开支,可以适当收取费用

C.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D.救助属于无偿,不得收取费用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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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较大车站对民政部门救助管理站提出的订票需求,应给予优先办理。对救助管理站提出的为受助人员及护送特殊困难救助人员返乡的工作人员购买车票,在规定订票时间内订票的,应予以优先保证。符合团体票优惠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优惠。()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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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为救助站受助人员办理改签时,应收回原票,换发新票不需加盖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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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社会救助的原则包括选择性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受助权利原则、最低生活原则。()

社会救助的原则包括选择性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受助权利原则、最低生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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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社会救助的特征有()。

A.救助权利和缴费义务相结合

B. 享受社会救助是公民权利

C. 受助者需要接受家计调查

D. 国家是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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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对于()和()来说,志愿服务为他们搭建了一座爱心桥梁,迎合了双方需要,各自获得了满足,让人民的生活变得越发美好。

A.苦难者

B.受助者

C.旁观者

D.施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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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机坪管理部负责检查、监督停机坪内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运作情况和()的完整性以及机坪卫生情况。

A.跑道标志

B.滑行道标志

C.助航灯光

D.机坪标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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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社会工作的要素包括()

A.社会工作者

B.受助者

C.社会工作价值观

D.助人活动

E.科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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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给定资料1~3反映:湖北襄樊5名贫困大学生,因为在受助的一年多时间内没有任何“感恩”表示,被取消继
续受资助资格。此事一经报道,评论纷至沓来,形成了两种对立的观点:一是认为这些贫困大学生懂得知恩图报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应该感恩;二是认为资助者资助的目的不应是为了得到回报,不必要求受助者以一种方式感恩。观察各方观点,请你说明:

争论的焦点何在?

要求:概括准确,观点鲜明,条理清晰,字数不超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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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海上搜寻救助,是指船舶、设施在海上(含内河水域)发生火灾、爆炸、碰撞、搁浅、沉没,油类物质或者危险化学品泄漏,以及民用航空器海上遇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水域污染的突发事件,海上搜寻救助机构有关单位和人员,确定遇险船舶、设施、民用航空器和遇险人员位置,援救遇险人员和防治水域污染的行动()

A.组织

B.协调

C.指挥

D.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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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一、注意事项 1.请按要求作答 2.请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填涂准考证号。二、

一、注意事项

1.请按要求作答

2.请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填涂准考证号。

二、给定资料

1.2006年8月,在襄樊市总工会与该市女企业家协会联合开展的“金秋助学”活动中,19位女企业家与22名贫困大学生结成帮扶对子,承诺4年内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至3000元不等,帮助这些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入学前,总工会给每名受助大学生及其家长发了一封信,希望他们抽空给资助者写封信,汇报一下学习生活情况。但到2007年夏天,一年多来,三分之二的受助学生未给资助者写信,也没有采用其他的联系方式。当襄樊市总工会再次组织企业家们资助时,部分企业家表示“不愿再资助无情贫困生”。无奈之下,宣布5名贫困大学生被取消继续受助的资格。

湖北襄樊5名贫困大学生,因为在受助的一年多时间内没有任何“意思”表示,被取消继续受助资格。此事一经报道,评论纷至沓来,社会舆论的热情关注颇有点出人意料。

小事情引起大讨论,往往说明人们在某些原则问题上多有歧见。2007年8月28日《光明日报》报道:截至8月27日,新浪网就“贫困生受助资格被取消”展开的讨论,已有210729人参与。其中,83%(174898票)的网友认为“应该取消,感恩是做人的伦理底线,不知感恩的人很难期望他们将来回馈社会。”认为“不应该取消”的占8.9%(18790票)和“不好说”的占8.1%(17041票)。

2.有的人认为,不能因为大学生没写信联系就简单地认定他们不感恩,企业家不应就此撤消资助。“虽然我不是贫困生,但我能够理解他们为何不给捐助者写信。”北京师范大学的一位学生说,“我认为多数贫困生并不是心中不知感恩,只是他们不愿意用这种方式表达,他们认为上学期间好好学习,做好本分的事情将来回报社会,才是更好的感恩方式。”

对于资助者来说,来自被资助者的感谢无疑是一种鼓励。温州资助者李先生说,每次收到被资助的贫困学生发来的慰问短信,都会让他眼中噙着泪水。北京的宋女士是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她和她的朋友们每年都会通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向边远地区的贫困学生提供助学金捐助。她向记者坦言,自己从未要求孩子们定期联系、汇报情况。“去年,我们捐助的10个孩子中有几个孩子刚好是在同一个学校的,年底他们一起寄了封信过来,告诉我们拿到了多少钱,还介绍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宋女士说,“付出的爱心有了回应,这让我们都觉得很开心。但我们也不强求捐助的所有孩子都给我们写信。毕竟他们还都是孩子,好好学习,对我们来说,就是最好的汇报了,我想,这也是对他们自己最好的‘汇报’。”

在这场讨论中还有人认为怜悯、善良和同情尽管是人类的自然本性,但平等、自由和尊严,也是与生俱来的人格。只要你有那么一点强势,给弱者半分“恩惠”,人家就要感恩戴德。感恩中的“恩”是报不完的,就算报完了,你也是一辈子都欠他的,一辈子都不会与他是平等的地位、平等的人格。四川有位老板,资助了几个贫困学生,由于受助的学生年底没有向“恩人”汇报,老板就取消了他们受助资格,对不知去向的学生还动用律师将其告上法庭。

一位从事公益事业多年的人士认为,家境贫困的孩子们本身已经面临生活上的很多困难,以居高临下的心态要求受助学生以低姿态的“感恩、亏欠”来面对捐助者和社会,对于年轻的他们有可能造成另一种心理上的压力。很多捐助者本人也承认,自己爱心的付出,并不是为了这些受捐助的孩子对捐助者有多大的回报,而是希望他们能够在温暖、充满关爱的社会环境中茁壮成长,将来能够以同样的社会责任感去回馈社会。

3.2008年2月27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哈尔滨铁路国旅集团职工资助黑龙江兰西县30多名贫困学生的事迹。两年来,受到哈铁国旅集团叔叔阿姨们“一对一”的资助,孩子们得以继续学业,尽管孩子们盼望,但和自己的资助人在两年间却未曾见过面,只是书信往来。孩子们或许不理解,但叔叔阿姨们确有良苦用心。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个人加入“爱心助学”的队伍,是他们点燃起一盏盏希望的烛火,照亮一个个苦难少年的前程。在很多人看来,受助者心怀感恩,是对爱心人士最大的安慰。在这种心理期许之下,受助者与献爱心者见面表达谢意,是合情合理的。然而,哈铁国旅人却想得更深一些。帮一个寒门子弟继续学业,可能从此改变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的命运,这份情义往大了说,是一种恩德,一生一世都会被铭记。但就受助者当前境况而言,除了感激,没有更多表达谢意的能力和方式。面对资助者,过分强调“感恩”,只会增加他们的自卑感。为了避免给孩子们造成不必要的“刺激”,哈铁国旅人选择了“见面不如鸿雁”。他们在信中鼓励孩子们安心读书,把对某个人的感激化为对全社会的关爱。

受助者是不是就不要感恩了呢?当然不是。有一个故事让人不能释怀。一位在山中修路的农民工,为阻止一辆即将坠崖的大巴车受了重伤,等他在医院醒来时发现少了一条腿。面对“后不后悔”的疑问,他陷入了苦闷:他救了一车人的性命,可在住院的日子里,那一车人没有一个来探望过他。其实,哪怕只是一声“谢谢”,他也就无怨无悔了。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没有感恩,爱心之树就失去了成长的沃土,爱心之舟也必将搁浅在心灵的荒漠。不论时代发生怎样的变化,美好的情操和品德永远鲜亮。一个让崇高坠地、爱心落空的社会是多么让人失望啊!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今天,我们需要倡导形成一种知辱明耻、互相关爱的社会氛围,培育一种尊重奉献、褒扬崇高的价值追求。农民工兄弟未能从被他救了性命的人那里得到应有的感恩回馈,那么社会就要把最高的礼赞献给他,竭尽所能地帮助他,不能让他流血、流汗又流泪。每个人对这个社会都有一份责任,当我们更多关注自己对他人的责任,而非他人对自己的;常怀感恩之心,而不是认为别人对自己的付出都是理所当然,那么,爱心和感恩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大的互动,社会和谐也就大有希望。

4.河南省有关机构在助学活动中规定,受助者需签订一份“道德协议”。协议要求受助方承诺,参加工作后,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不影响生活和工作的前提下,要自愿回捐一定数额的资金。据报道,广东一家企业,每年都拿出100万元,设立“大学生助学金”。但被资助者必须签《道义契约》,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返还助学金,加入助困行列。结果,每一批受助学生毕业后,半个月里,即有21人偿还了16450元。

对于接受资助需签订“道德协议”的作法,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资助乃高尚之举,不应求取回报,若附加任何感恩条件,就是“道德要挟”、“道德绑架”,就是满足道德虚荣心的假仁假义,对此贫困大学生没必要感恩。对于这种议论,有些人则提出质疑:以“附加感恩条件的有无”为标准,来划分资助善举的真伪,这一简单做法陈义甚高,但实际可能徒增纷扰、于事无补。在襄樊这一案例中,资助者和受助者事前未曾就“助学”活动约定条件,因而活动组织者取消受助资格的决定显得有些突兀。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此次“助学”就是一场虚伪的“道德秀”。把“附加条件的有无”当成是一个道德问题,是道德上的一种“洁癖”。

5.去年,华东师范大学首批免费师范生收到一封校长写的亲笔信。信中,校长叮嘱即将入学的免费生“一定不要忘记感谢父母和家人,不要忘记感谢老师。希望你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走出家门,怀着一颗自信的心走进校门”。

感恩这种情愫在社会情商体系中愈来愈珍贵了,以至有论者指出“感恩意识的匮乏成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上述大学校长致函新生一事竟遭到包括网络舆论在内的诸多质疑甚至指责,认为是“多余”、“多管闲事”等等。对此,有些学者认为,某些制度层面上的不公,不该影响学生对父母、家人、老师应有的感恩情怀,也不能遮蔽一位校长督促学生回首感恩的善意。

在感恩上,我们常常感叹世风日下今不如昔,也往往由此反思教育的弊端。诚然,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中,包括感恩在内的情商教育被冲击得七零八落,甚至被严重地忽视着——高考以及就业的压力,使得教育染上了愈来愈功利的色彩,由此而生的培养目标的嬗变,也让教育的功利性渐渐向自利性转变,学校过多地着眼于有利于自身需要的学生能力的培养,而罔顾其他。在这样的背景下看华东师大校长这封“多余”或者“多管闲事”的亲笔信,难道不是一种进步吗?就算它只是庞大的既有教育体制中一个带有个人色彩的节点,出于对公序良俗构架的公共诉求,也应该将其视为学校在学生情商教育上的意识觉醒和责任回归。希望这样的谆谆教诲能够多一些,形成一个逐渐完善系统的学校情商教育体系,来救赎我们心中遗失太多的感恩情怀。更重要的是,这样一种形式表露了感恩教育所必需的宽容和细节原则。很多时候,感恩是一种心灵独语,需要宽容的平台和细节的积累来培植孕育。

6.2007年8月27日《解放日报》载文:某校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讲述了一个“沉痛教训”:一位学生家庭突遭变故,陷入贫困。学生身边的一群老师坚持每月给他三四百元资助,直到他毕业。逢年过节,老师们还轮流请他来自己家吃饭。这位学生要毕业了,老师们筹划着开个欢送会。谁知,他跟谁都没打招呼,收拾完行李独自离校了。失望之余,老师们反思:我们给贫困学生的关爱中是否还缺失了哪一块?答案是:缺失了心灵扶助。

文章认为,初进校时相当一部分贫困学生感到自卑、心态不平衡,人际交往不顺畅,他们需要“润物无声”的心灵呵护。高校需要不断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鼓励贫困学生参加社团组织,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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