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钱某合伙诈骗李某人民币2万元,某县公安局甲、乙、丙、丁四名侦查员共同办理本案。其中应当回避的是()。
A.甲,赵某以前因抢劫被其处理过
B.乙,是赵某舅舅的邻居
C.丙,在参与本案侦查工作前,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D.案发前曾经人介绍与钱某吃过饭
A.甲,赵某以前因抢劫被其处理过
B.乙,是赵某舅舅的邻居
C.丙,在参与本案侦查工作前,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D.案发前曾经人介绍与钱某吃过饭
A.乙企业可以要求赵某、钱某、李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孙某应以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对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C.丙银行可以要求赵某、钱某、李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赵某、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以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A.乙企业只能要求赵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孙某以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为限对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C.丙银行可以要求赵某、钱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钱某、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下列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A)犯罪嫌疑人甲将邻居王某杀死
(B)犯罪嫌疑人乙在M县盗窃一辆摩托车后,又窜至N市抢劫作案一起
(C)犯罪嫌疑人丙自1998年至1999年间,盗窃2起,寻衅滋事2起,诈骗2起
(D)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抢劫某县一商场
A.甲明知一贫如洗的赵某通过电信诈骗获得一辆价值600万元的高级跑车,仍然接受赵某赠与,收取该辆跑车
B.乙以5000万元购买了钱某通过诈骗获取的价值1.5亿元的名贵钻石
C.丙无偿获得了孙某诈骗而得的一部价值10万元高级限量版名牌手机
D.丁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获得了李某诈騙得到的一辆价值70余万元的电动汽车
A.自行接管赵某在甲企业的财产份额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的权利
D.留置甲企业委托李某修理的一辆汽车
A.甲与乙长期从事毒品买卖,获利近5000万元人民币,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查,甲将该笔钱款转移到自己在国外设立的账户上。甲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B.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长期非法集资,获利近500万元人民币,陈某害怕被有关机关调查,遂找王某帮忙。王某知道该情况后,让其将该笔集资款存到自己的账户。王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C.赵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公款近100万元人民币,害怕事情败露,便委托其在证券公司工作的朋友李某将这些钱置换成股票。在李某问起这些钱款的来源时,赵某并未隐瞒,但李某仍按照赵某的指示将这100万元人民币置换成股票。李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D.孙某是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安排手下将组织“挣”来的钱汇往国外。孙某手下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
B.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
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100万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
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
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
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
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其个人财产,可以直接出质无须经钱某、孙某二人同意
B.赵某以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必须经钱某、孙某二人同意
C.未经钱某、孙某二人同意,赵某的出质行为无效
D.未经钱某、孙某二人同意,赵某的出质行为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甲系地税局长,1993年向王某借钱3万元,1994年王某所办企业希望免税,得到甲的批准,王当时就对甲说“上次借给你的钱就不用还了,算我给你的感谢费”。但甲始终不置可否。 2003年5月甲因其他罪被抓获时,主动交代了借钱,不还的事实。甲不构成受贿罪
B.乙的妻子在乡村小学教书,乙试图通过关系将其妻调往县城,就请县公安局长胡某给教育局长黄某打招呼,果然事成。事后,乙给胡某2万元钱,胡将其中1万元给黄某,剩余部分自己收下。本案中,黄某构成受贿罪,胡某构成介绍贿赂罪,乙构成行贿罪
C.丙为贷款而给某银行行长李某5万元钱,希望在贷款审批时多多关照。李某收钱同意。但丙的贷款申请未通过该行贷款审批会通过。李某虽然收受他人财物,但由于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D.丁系工商局长,1995年在对赵某所办企业进行年检时,发现该企业并不完全符合要求,就要求其补充材料。赵某难以补齐,就请求丁高抬贵手。丁见赵某开办企业也不容易,就为其办理了年检手续,但未向赵提出任何不法要求。2001年丁退休后欲自己开办公司,就找到赵某,希望赵某看在6年前帮助过赵的情面上,借2万元作为自己公司的启动资金。赵推托不过,只好给钱。丁应当构成受贿罪
A.赵某、侯某造成的债务由二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钱某、孙某不承担责任
B.赵某、侯某造成的债务由二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钱某、孙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钱某、孙某造成的债务由二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赵某、侯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D.钱某、孙某造成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