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应当在哪一时间段办理纳税申报?()
A.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B.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内
C.取得所得的本年内
D.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
A.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B.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内
C.取得所得的本年内
D.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
A.居民个人小李在甲公司任职,纳税年度内从甲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无其他综合所得
B.居民个人小赵在乙公司任职,纳税年度内从乙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并因业绩突出获得乙公司一次性奖金2万元
C.居民个人小张在丙文学社任职,纳税年度内在A杂志发表文章取得稿酬1万元
D.居民个人小王为A公司提供一次设计服务,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20万元,无其他综合所得
A.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B.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C.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D.纳税人申请退税
E.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未超过6万元
A.(190000 - 60000 40000) x 10% -2520+ 8000x (1-20%) x3% + 5000x 70% x3%=6777 (元)
B.(190000- 60000 - 40000) x 10% -2520+ 8000x (1- 20%) x3% + 5000x (1-20%) x70%x3% =6756 (元)
C.[ 190000 + 8000x (1- 20%) + 5000x(1-20%)X70%-60000-40000]x10%-2520= 7400 (元)
D.(190000 + 8000 + 5000 x 70% - 60000-4000 x10%-2520=7630 (元)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稿酬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A.公寓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缴
B.董事津贴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C.撰稿收入按照“稿酬所得”计缴
D.授课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A.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B.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其实际税率为14%
C.特许权使用费用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其税率一般为20%
D.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A.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或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国家对个人津贴的收人或个人转让专利权所得
C.个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个人承包租赁经营所得
D.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或个人财产转让、财产租赁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