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三家水泥厂回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食品公司第二次向新华水泥厂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食品公司与新华水泥厂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建设水泥厂与食品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食品公司有无义务接受建设水泥厂发来的货物?本案中建设水泥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300,10,20;
B.100,10,12;
C.200,20,12;
D.200,30,12
A.道路水泥是由道路硅酸盐水泥熟料、0~10%活性混合材料和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B.以适当成分的生料烧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钙为主要成分和较多量的铝酸三钙的硅酸盐熟料称为道路硅酸盐水泥熟料
C.道路硅酸盐水泥胶砂磨损率不得大于3.60kg/m2
D.道路硅酸盐水泥28天的干缩率不得大于0.10%
A.该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可能是水泥的安定性不合格
B.本项目使用的水泥属于不合格品
C.水泥中氧化镁含量较高时会使水泥构件的体积膨胀
D.水泥中的游离氧化镁的水化速度很快
E.如果本项目水泥的28天抗压强度大于或等于32.5MPa时,可判断本水泥的强度合格
A.水泥厂的厂长为了更好地销售水泥。向邻县的包工头送礼一百万
B.小布什为了当总统,不惜重金在电视上和报刊上发表演说
C.李宁牌服装赞助中国体育代表团出征奥运,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D.老师规定学生考试一定要用圆珠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