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87
B.2815
C.307
D.3015
A.所有招标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B.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C.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D.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5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
A.3,5
B.1,3
C.3,3
D.5,5
A.3日;3日
B.5日;3日
C.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
D.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
A.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人允许下可以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B.除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C.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非因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事由,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D.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