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递企业在包装箱上使用胶带应当遵循下列方式()。
A.1号和2号包装箱采用“一”字型封装方式,使用胶带的长度不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1.5倍
B.1号和2号包装箱采用“一”字型封装方式,使用胶带的长度不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2倍
C.3号、4号和5号包装箱采用“十”字型封装方式,使用胶带的长度不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2.5倍
D.3号、4号和5号包装箱采用“十”字型封装方式,使用胶带的长度不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1.5倍
A.1号和2号包装箱采用“一”字型封装方式,使用胶带的长度不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1.5倍
B.1号和2号包装箱采用“一”字型封装方式,使用胶带的长度不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2倍
C.3号、4号和5号包装箱采用“十”字型封装方式,使用胶带的长度不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2.5倍
D.3号、4号和5号包装箱采用“十”字型封装方式,使用胶带的长度不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1.5倍
A.检查外包装,若有明显破碎或撕裂,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
B.用手晃动包装箱,感觉寄递物品与包装物壁之间有无摩擦和碰撞
C.检查只要外包装破碎,必须进行重新包装
D.将包装箱举过头顶摔落地面,查看是否牢固
A.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可擦除的方式标记,保证不污染设备本身
B.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小心,轻放”以便装卸和搬运
C.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D.标记的内容应当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设定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是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必要前提
企业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与其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在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区分的情况下,应当全部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的,已收到的价款不应确认为收入
A.某公关小姐为了取悦对方故意梳妆打扮,并做了超时尚的发型
B.在签字 仪式中,工作人员悬挂、摆放双方国旗时,以右为上,左为下,右挂客方国旗,左挂本国国旗
C.某公司为了让一记者报道其公司优点而对其进行恐吓
D.小王为了在考试中取得高分,考前专门拜访主考官
A.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B.企业在建工程领用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将消费税的金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中
C.企业进口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D.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中
A.给据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发生丢失、短少、损毁,致使邮件失去邮件本身全部或者部分价值的
B.给据邮件自受理查询日起至查询答复时限期满未查到邮件的
C.邮政汇款查询答复时限期满未查到汇款的
D.邮政汇款查询答复时限期内已查到汇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