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B.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C.2020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D.2020年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A、2018年5月1日
B、2018年11月1日
C、2019年1月1日
D、2019年5月1日
A.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B.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C.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D.按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E.其他个人一次性收取两月租金15万元,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