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单位拟在某市城区边缘地段内建设商品住宅,其性质与总体规划相符。该项目占地约26.2hm2,其内有部分待改造的平房及工厂等;基地北侧临城市次于道;西侧为城市外围的快速路(过境交通);东、南侧为已改造完成的住宅(楼房);北侧为规划风景区和已建成的度假别墅区。下图所示河流与水面已纳人市区雨水排放系统。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现已给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部分规划条件(基地现状如图4所示)。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2.建筑限高、建筑后退及间距要求。3.小区绿地配置要求。4.公建配套设施要求。5.市政设施及道路的配置要求。6.地块内应保留的现状设施。7.规划方案编制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请补充其他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A.紧邻项目北侧红线处有公厕,沙盘已做实体加文字牌展示
B.已知项目北侧为商业规划用电,项目沙盘展示为后期规划用地
C.沙盘西侧道路为在建中道路,现场已标注在建中
D.项目沙盘消防等高面展示为硬质铺装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