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变更按施工图工程量,在原中标总价中增减
B、签证则按实际发生如实计算,计入工程总价
C、发生的变更、签证按照合同约定调整价款
D、在概算范围内,如实调整
E、经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如实调整
A.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调整;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
B.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变化的调整;引起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变化的调整;引起施工方案变化造成措施项目变化的调整
C.清单特征描述与实际施工要求不符导致的调整。清单缺陷导致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的调整、进而引起措施项目费用的调整
D.工程量变化幅度超出±15%的价格调整;以及以此引起的措施项目变化的调整
E.发包方压缩工期超定额工期20%或提前竣工的调整
A.合同包干部分审核:确认现场做法是否与合同内一致,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情况
B.签证部分审核:需复核其是否与合同内工作内容重复,避免由于在签证办理时的疏漏,导致重复计算;哪些工程量需打折、哪些工程量不计入结算
C.设计变更梳理:经网上流转的设计变更均需办理变更通知单及签证单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设计变更中可能存在很多优化、降本的设计变更,结算时被忽略而未扣除
D.现场踏勘:景观工程的结算,合同虽为总价包干合同,但苗木规格、密度现场清点,并作好现场清点记录
A.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及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由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
B.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造成新增工程量的,应按变更事件的有关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C.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与分部分项工程相同的方法进行调整
D.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投标人在投标时未予以填报的,合同实施期间不予增加
A.施工单位:施工员签字,加盖公章
B.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签字,加盖公章
C.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D.工程管理部: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A.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比例进行,产值应当扣除因重大变更减少的工程量价值部分
B.完整的产值申报资料包括现场形象进度照片、产值申报表、产值审核清单明细表、任务单、设计变更说明及统计表、工程款支付申请
C.在未办理完结算之前,累计付款比例(包括正常进度付款及合同外特殊工程款)不能超过该项工程核定产值的85%
D.由现场监理及甲方项目工程职能签字确认完成形象进度
A.大批量PVC排水管货到现场,甲方水电工程师仅安排监理单位组织材料进场验收,自己未到场参与
B.甲方水电工程师安排售楼部照明用电从施工塔吊配电箱中接取
C.水电班组砌体结构预埋中遗漏了部分PVC线管,甲方水电工程师提出用黄腊管替代
D.施工前图纸会审中已明确提出变更的内容,施工单位没有遵照执行,依旧按原图施工,所发生的拆改工程量甲方水电工程师正常给予签证
A.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B.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按照综合单价法确定单价
C.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D.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赶工补偿费应与竣工结算一并支付
E.剩余的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