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某市第四棉纺织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资不抵债。该厂向所在地C区人民法院申请破
产,该法院受理了此案,并指定会计师事务所A担任第四棉纺织厂的破产管理人。A接管后,拟定出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准备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分配清产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国家税款;2.其他债权人破产债权;3.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基本养老费用、基本医疗费用;4.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请问管理人A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是否正确?为什么?
产,该法院受理了此案,并指定会计师事务所A担任第四棉纺织厂的破产管理人。A接管后,拟定出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准备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分配清产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国家税款;2.其他债权人破产债权;3.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基本养老费用、基本医疗费用;4.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请问管理人A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是否正确?为什么?
某市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在2016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董事长李某在2016年4月1日发出召开2016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其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含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如期召开,会议议程为两项: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的措施;改选公司监事二人。出席会议的有90名股东。经大家讨论,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表决结果,80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同意解散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会后某小股东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回答:
(1)本案中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合法吗?程序有什么问题?
(2)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存在什么问题?
(3)临时股东大会的议程合法吗?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有效吗?
(4)该小股东的什么权益受到了侵害?
经济法基础
A.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申请清偿到期债务的,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的申请,依《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宣告企业破产的一种法律程序
B.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发生停止支付时,不得不关闭的状态
C.企业丧失了继续经营的能力或发生了不能清偿债务的财务危机时,不得不关闭的事实
D.企业发生资不抵债时,不得不关闭的客观状态
某保险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依法破产,破产财产应首先
A.清偿公司债务
B.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C.支付破产费用
D.清偿所欠税款
问题:
问:上述行为中那些地方违法?并说明理由。
A.有限按份责任
B.有限连带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无限按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