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物品和服务采购、项目招投标、人员招聘等业务相关活动中,需坚守公正公正的原则,但不要求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否
否
A.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风控负责人、信息技术负责人、行使经营管理职责并向董事会负责的管理委员会或执行委员会成员,和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B.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从事证券基金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
C.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以外的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托管人及其设立的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D.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子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等证券服务机构和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等基金服务机构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A.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B.不得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及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C.不得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干扰证券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
A.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
B.与公司签署委托协议的经纪人
C.劳务派遣至公司的其他人员
D.在公司从事现场实施的第三方机构员工
A.向客户提供佣金返还
B.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C.提供工作安排
D.提供股权或提供代持便利
A.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B.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C.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D.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A.I、II、III、IV
B.II、III、IV
C.I、II
D.I、III、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