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是
是
下列行为构成单位犯罪的是()。
A.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
B.丁、戊、己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
C.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单位犯罪的
D.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
A.甲用专利技术出资,折合出资额为50万
B.丙货币出资30万
C.丙货币出资20万
D.乙实物出资,折合出资额为30万
A.由甲和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甲或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C.如果甲和乙都不愿意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转让出资协议
D.如果甲和乙都不愿意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2006年3月,甲、乙、丙3个企业决定共同投资设立远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公司)。发起人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远方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厂房设备折价100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800万元、非专利技术折价400万元出资(非高新技术);丙以注册商标折价800万元出资。2006年4月1日远方公司正式登记成立,并进行了公告。同年5月,远方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会,并作出了如下决议:①认为公司监事会中的两名职工代表业务能力不行,决定由在职工中有影响力的李某和该市税务局张某来代替两人的位置;②决定各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而由三个股东平均分配;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200万元,所募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和改善职工福利。
但不久,远方公司因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很快陷入亏损。同年9月股东决定解散公司。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董事赵某在清算期间曾同本公司进行过一次经营交易活动,但赵某表示这是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订立的发起人协议有什么不合法之处?
(2)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赵某与远方公司的交易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A.对并购丁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
B.批准设立公司风险管理部门
C.审议内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D.批准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A.仅以公司现有财产为限清偿债务
B.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C.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D.甲、乙、丙、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A.甲向丙转让股权,应当提前30日通知乙
B.甲向丙转让股权没有任何限制规定
C.甲对外转让股权事项应通过股东会表决
D.乙不同意甲对外转让股权的,甲可以进行转让
A.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由甲、乙依出资比例按份承担责任
C.由乙承担全部责任
D.由甲承担全部责任
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