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纵向效力层级是——由低到高。()
我国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纵向效力层级是——由低到高。()
我国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纵向效力层级是——由低到高。()
A.《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属于同一法律效力层级
B.安全生产法规可分为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行政法规
C.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D.《矿山安全法》是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法,也是整个安全生产领域的单行法
A.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安全生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法律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D.地方性法规和本级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A.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既可适用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又可适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B.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C.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之外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D.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属于可以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但采用招标方式的,可以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E.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A.《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其法律效力优于《特种设备安全法》
B.安全生产立法按照法律地位和效力由高到低排序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C.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可分为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
D.安全生产立法可分为上位法和下位法,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