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新生代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失败,因为货币出资违法
B.乙没有履行出资义务
C.股东可以分期出资,全体股东首期出资不能少于3万元,剩余部分在两年内缴清
D.丙的出资无效,因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以土地使用权、劳务等出资
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采用原厂消灭、部分改组的方式,即将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和非主要生产经营性资本交由新成产的实业公司管理。(3)股份有限公司预计资本总额为8000万元,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70%,其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的资产占总股本的47%,向社会募集的股份占总股本的30%。试分析:
1.A厂作为独家发起人,其采用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2.A厂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部分是否合法?为什么?
A.不支持投向房地产、金融或者类金融相关产业,不得投向公益类项目
B.不支持城建类企业出资投资城建类企业,不可以增加政府隐债
C.城建类企业可以作为发行主体,但需要符合城建类协会的相关政策
D.不可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
A.仅以公司现有财产为限清偿债务
B.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C.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D.甲、乙、丙、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