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的时间和金额分别为()
A.预付时间为工程开工后42天内,金额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
B.预付时间为工程开工后42天内,金额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
C.预付时间为工程开工后28天内,金额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
D.预付时间为工程开工后28天内,金额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
C、预付时间为工程开工后28天内,金额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
解析: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