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中哪四项服务实行加计10%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A.邮政服务
B.电信服务
C.生活服务
D.现代服务
E.运输服务
ABCD
A.邮政服务
B.电信服务
C.生活服务
D.现代服务
E.运输服务
ABCD
A.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B.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C.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D.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可以继续抵减,直至全部抵减完毕
A.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
B.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C.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
D.全面实行纸质资料影像化申报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境内广告服务收入700万元
B.境外广告服务收入300万元
C.小规模纳税人广告服务收入300万元
D.出口广告屏收入1500万元
A.该公文有一定的新闻性特点
B.该公文文种是通知的一种
C.地方行政机关不得使用此种文种
D.该公文的告知对象广泛而不明确
A.向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报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第1~3栏
B.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按照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填报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第1~3栏
C.领用购进的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应填报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D.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于购进时按1%计算当期可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E.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1)提供住宿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0万元;提供餐饮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20万元(含外卖食品收入20万元);提供会议场地出租服务取得不含税租金3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40万元)。
(2)当月购进业务发生进项税额共计180万元,均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月因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2万元。
(3)为调整经营结构,将位于邻省乙市的一处洒店房产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9980万元。该酒店房产于2015年4月购进,购进时取得的营业税发票注明金额为1260万元。没有评估价格。H宾馆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将位于邻省丙市的一处酒店式公寓房产投资于K物业管理公司,该房产2017年购置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万元、税款132万元。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为1500万元(含税),双方约定以此价格投资入股并办理房产产权变更手续。K公司当月以长租形式出租洒店式公寓取得不含税租金5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6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75.业务(1)销项税额为()万元。
A.219.60
B.231.00
C.223.20
D.232.20
76.H宾馆当月可抵减的加计抵减进项税额为()万元。
A.27.00
B.17.80
C.18.00
D.26.70
77.业务(3)H宾馆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万元。
A.439.00
B.415.24
C.436.00
D.499.00
78.业务(4)H宾馆应在丙市预缴增值税()万元。
A.8.81
B.68.81
C.11.43
D.8.00
79.关于H宾馆、K公司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H宾馆提供的会议场地出租及配套服务,按“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B.H宾馆转让乙市酒店房产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按发票所载金额,按4年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C.H宾馆提供餐饮服务时销售的外卖食品收入,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D.K公司以长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E.H宾馆将丙市酒店式公寓房产投资于K公司,应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80.H宾馆当月应在甲市申报缴纳增值税()万元。
A.130.92
B.85.03
C.86.00
D.134.35
A.直接取消审批
B.审批改为备案
C.实行告知承诺
D.优化审批服务
A.2018年4月-2019年3月广告服务占全部收入为50%,符合条件
B.2018年4月-2019年3月广告服务占全部收入为50%,不符合条件
C.2018年4月-2019年3月广告服务占全部收入为43.48%,不符合条件
D.2018年4月-2019年3月广告服务占全部收入为55.17%,符合条件
A.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B.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承运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C.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
D.外贸企业以购入方式出口服务或无形资产,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