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发表权
B.信息网络传播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①该作品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②方某侵犯了张某的署名权、改编权以及发表权
③方某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责任
④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就必定构成侵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因查不清张某的真实身份.中止调查
B.继续调查张某身份,待身份查清后,再作出处罚决定
C.因张某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决定以其自报的姓名作出拘留处罚,并将张某的照片贴附在决定书上
D.公安机关以张某不讲真实姓名为由,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对张某进行告知
A.侵犯公民人格权
B.侵犯公民身份权
C.合法
D.不违反法律但有悖家庭关系道德准则
2013年,甲小学为提高教学水平,要求每名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方面的科研,年末至少上交一篇关于小学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并以此作为科研工作考核指标。2014年年初,甲小学邀请有关专家对教师们上交的论文进行评审,最终评出优秀论文30篇。甲小学教导主任张萍觉得论文质量能代表该校的业务水平,于是集结获奖论文编成书稿《小学教育教学研讨》,并与乙出版社联系出版。张萍与乙出版社于2014年3月签订的出版合同中约定,乙出版社应该给张萍样书100册,由其分发给有关教师,但不支付稿费。半年后,图书正式出版,出版社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了样书。该书面封、扉页和版本记录页都署名“张萍主编”,但没有其他教师的名字,仅在目录中的每篇文章标题前和正文中每篇文章的最后署了相应教师的姓名。甲小学教师李征收到《小学教育教学研讨》,发现自己在工作时间创作的论文《多媒体在小学语文课堂的运用》也在其中。他虽然为自己的论文能正式出版感到高兴,可是觉得出书前张萍和乙出版社都未向他征询过意见,而且书出版后也没有支付报酬,有违著作权法,于是向法院起诉,状告张萍和乙出版社侵权。法院审理后,认定两被告侵权,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问题一:《小学教育教学研讨》属于什么作品?请作选择回答。A.改编作品B.汇编作品C.合作作品D.委托作品
问题二:《多媒体在小学语文课堂的运用》是否属于职务作品?为什么?
问题三:为什么法院会认定张萍侵犯李征的著作权?
问题四:关于乙出版社在本案中的情况,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A.乙出版社应该要求张萍提交30篇文章的作者同意以出版合同所拟方式使用自己作品的授权书后,才能与张萍签订出版合同B.乙出版社不能只与张萍一人签订出版合同,应该与每篇论文的作者一一签订出版合同C.乙出版社虽然使用作品不支付报酬,但只要在出版合同中明确约定,这种做法并不违法D.乙出版社在涉案图书上的署名方式侵犯了写作论文的各位教师的署名权E.乙出版社只要把赠送样书的数量增加到300册,就不会侵权了
问题五:为什么问题四中的某项或某几项说法是错误的?
问题六:张萍和乙出版社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通常具体包括哪些?
A.某建筑公司以女色拉拢市长对工程招、投标实施影响
B.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李局长,因个人恩怨,故意刁难申请开办公司的张某。张某便出钱请与李局长熟识的刘某为其疏通。刘某收下张某的5000元钱,但未做任何疏通工作
C.杨某为某县副县长,主管外贸。杨某生性贪婪,认为下面的人都应该向自己纳贡。但他又怕脏了自己的手,遂指示其妻子向本县辖区内的各外贸企业打电话,让他们表表孝心,各公司老总为了本公司的前途,遂大包小包地给杨某送礼
D.某大型广告公司业务员李某,经常利用自己的身份,在和其他公司的业务往来中收取对方的好处费、回扣
A.移情
B.工作倦怠
C.反移情
D.过度保护
A.某建筑公司以女色拉拢市长对工程招投标施加影响
B.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李局长,因个人恩怨,有意刁难申请开办公司的张某,张某便出钱请与李局长熟识的刘某为其疏通,刘某收下张某的5000元钱,但未作任何疏通工作
C.杨某为某县副县长,主管外贸。杨某生性贪婪,指使其妻子向本县辖区内的各外贸企业打电话,让他们表表孝心,各公司老总为了本公司的前途,遂大包小包地给杨某送礼
D.某大型广告公司业务员李某,经常利用自己的身份,在和其他公司的业务往来中收取对方支付的好处费、回扣
A.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甲将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A.李某有义务作证
B.李某有权要求对自己的姓名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保密
C.李某有权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保障自己近亲属的安全
D.李某有权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