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保安培训业务的专业师资人员必须具有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从事保安培训业务的专业师资人员必须具有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从事保安培训业务的专业师资人员必须具有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A.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B.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5年以上治安管理工作经历
C.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D.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与规定的证明材料
A.检定人员取得相应等级的《注册计量师资证书》和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
B.具有相应项目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C.检定人员取得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项目的《计量标准考评员证》
D.检定人员取得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颁发的具有相应项目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
E.检定人员经过本单位计量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并考核合格,获得从事相应项目检定或校准工作能力的证明
A.指导医师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B.全科医学科指导医师执业注册范围均应含“全科医学专业”
C.全科医学科和内科从事全科带教的指导医师均应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全科医学师资培训
D.指导医师必须热心于全科医学教学工作
E.全科医学科指导医师每年带教至少5人次
A.申请人已获得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以及Ⅰ类机型签署
B.申请人取得具有相应机型培训资格的民航总局批准的培训机构颁发的Ⅱ类机型培训合格证书或通过民航总局认可的培训机构对其进行的相应机型培训
C.申请人在民用航空器上累计有至少5年的维修经历,其中从事Ⅱ类维修工作累计至少2年
D.申请人在最近2年内应当累计至少有1年在所申请的航空器机型和专业上工作,且在该1年内应当累计至少有6个月是在申请执照机型签署前1年内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