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2)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3)计算确定 甲公司2014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年金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4)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A.140
B.150
C.135
D.142.75
A.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金额
B.直接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收入和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进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纳所得税的方法称为直接法
C.在分析财务会计核算资料中与税法规定不符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损失等项目及金额后,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计算所得税的方法称为间接法
D.纳税调整项目可以分为纳税调增项目和纳税调减项目
A.应收账款减少100万元
B.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25万元
C.所得税费用增加25万元
D.应交税费减少25万元
E.应收账款增加100万元
A.应收账款增加100万元
B.应交税费减少25万元
C.应收账款减少100万元
D.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25万元
E.所得税费用增加25万元
某企业(非股份制试点企业)2009年有关的财务资料如下:
(1)实现利润350万元;
(2)2008年有尚未弥补的亏损5万元,弥补期未满;
(3)未按期缴纳税金,支付罚款和滞纳金1万元,已列营业外支出;
(4)该企业坏账准备按税法规定,按应收账款的余额的5%o提取,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000000元,企业按账龄分析法提取坏账准备15000元,原“坏账准备”科目无余额;
(5)利润中包括国库券利息收入3000元:
(6)包括收到已扣缴所得税的股利收入5500元: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30000元,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25%:
(7)支付非公益性捐赠支出4000元,已列入营业外支出。计算该企业2009年度应交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