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侦查羁押期限计算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甲在拘留期间,发现其另有重要罪行的,可以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乙交代的家庭住址查无此人,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C.丙被逮捕后,在侦查期间发现其另有重要罪行,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D.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应当制作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
A.甲在拘留期间,发现其另有重要罪行的,可以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乙交代的家庭住址查无此人,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C.丙被逮捕后,在侦查期间发现其另有重要罪行,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D.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应当制作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
A.甲在拘留期间,发现其另有重要罪行,可以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乙交代的家庭住址查无此人,身份不明,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C.丙被逮捕后,在侦查期间发现其另有重要罪行,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D.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应当制作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
下列关于侦查羁押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A.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
B.案情复杂,2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C.对于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D.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5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下列关于侦查羁押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侦查羁押期限自其供述真实姓名、住址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B.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不能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D.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5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A.甲盗窃汽车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还涉嫌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乙受贿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一笔受贿款项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C.丙聚众斗殴案,在处理完丙提出的有关检察院书记员应当回避的申请后,重新计算一审审理期限
D.丁贩卖毒品案,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并通知同级检察院阅卷,检察院阅卷结束后,重新计算二审审理期限
A.因该案特别重大复杂,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审理,不受侦查羁押期限限制
B.侦查终结后,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C.侦查期间,发现甲另有故意杀人罪行的,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D.侦查终结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
A.甲涉嫌抢夺罪被逮捕,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发现甲涉嫌抢劫致人死亡案件两起,对甲的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B.涉嫌拐卖儿童罪的乙不讲真实姓名,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羁押期限
C.对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丙作笔迹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
D.对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的丁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
A.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B.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身份不明的,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羁押期限
C.对犯罪嫌疑人作笔迹鉴定的期间不计人侦查羁押期限
D.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羁押期限
A.报同级检察院批准
B.报同级检察院备案
C.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D.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A.犯罪嫌疑人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
B.对于涉嫌盗窃犯罪的乙,因其身份不明,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C.对于涉嫌抢夺罪但身份不明的丙,侦查取证从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进行
D.对于涉嫌强奸罪的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清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A.只按照前一个罪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自前一个罪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新发现罪的侦查羁押期限
C.按照数罪中最重的罪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D.自发现对证人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的犯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