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张某信用卡于2013年6月发生逾期,透支本金2万余元,逾期之后某支行立即开展追索,屡次进行电话及上门催收持卡人均未还款。2015年2月,某支行彻底与张某失去联系,张某信用卡形成呆账,则()
A.该支行可以追索类上报核销张某信用卡
B.该支行不可以追索类上报核销张某信用卡
C.该支行不确定能否以追索类上报核销张某信用卡,需要查看追索时间是否满一年
D.该支行不确定能否以追索类上报核销张某信用卡,需要确定张某信用卡是否丧失诉讼时效
A.该支行可以追索类上报核销张某信用卡
B.该支行不可以追索类上报核销张某信用卡
C.该支行不确定能否以追索类上报核销张某信用卡,需要查看追索时间是否满一年
D.该支行不确定能否以追索类上报核销张某信用卡,需要确定张某信用卡是否丧失诉讼时效
A.该美发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借款2万元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共同财产清偿
C.借款2万元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张某应承担一半的清偿责任
D.借款2万元系二人分居之后所负,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由柳某独自承担清偿责任
E.借款2万元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A.2013年6月18日
B.2013年6月19日
C.2013年6月20日
D.2013年6月21日零时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公同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
A.2012年12月31日
B.2013年1月1日
C.2013年4月1日
D.2014年1月1日
A.2002年1月1日
B.2001年6月30日
C.2001年1月1日
D.2002年6月30日
A.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B.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C.按照保险单退还现金价值
D.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A.34000元
B.30000元
C.19000元
D.15000元
请问:
(1)该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是什么?
(2)李某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医疗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