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缺水发生后,过热蒸汽温度升高,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B.进行叫水操作时,首先应打开水位表的放水旋塞冲洗汽连管及水连管
C.如果通过叫水水位表内仍无水位出现,应继续进行操作,期间不得停炉
D.对于相对容水量小的电站锅炉,通过叫水判断为轻微缺水时,可以立即向锅炉上水
A.保持汽压、汽温稳定
B.如管子损坏不严重,又不致事故扩大时,可以短时间维持运行。如有旁路烟道,应立即启用,然后关闭各烟道挡板,待备用炉投入运行后再停炉检修
C.如管子严重损坏,炉膛温度过低,难以继续运行,应紧急停炉。
D.均衡给水,保持水位正常
A.立即停炉保留引风机运行,以排除炉内烟气和蒸汽,适当维持炉膛负压。
B.停炉后,立即关闭主汽阀
C.维持汽包水位加强上水,如损坏严重,增加给水后仍不见水位,可停止上水
D.当故障炉上水影响到正常炉上水时,应以正常炉为主,同时可启动备用给水泵
A.汽包水位计有一个损坏时:对剩下的另一只水位计不允许进行冲洗,对损坏的水位计应立即解列,关闭水阀及汽阀,开启放水阀;联系检修人员处理,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
B.联系检修人员处理,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
C.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时:投入可靠的给水自动装置,最低最高水位报警好用,两台低位水位计的指示正确,并且在4小时内曾与汽包水位计的指示对照过,允许锅炉继续运行2小时;
D.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而就地水位计不可靠时,应立即停炉。
A.应紧急停炉并严禁向锅炉给水
B.爆管泄漏不严重水位尚能维持可短时间降低负荷运行
C.炉管爆破后不能维持水位和汽压应紧急停炉
D.当水位表中已看不到水位,炉膛温度又很高时,切不可给水,但引风机必须继续运行,待排尽炉烟和蒸汽前方可停止
A.若判断为轻微满水,应适当减少给水量。必要时开启事故放水阀。如过热汽温下降,应解列减温器,开启过热器疏水门,同时应降低锅炉负荷
B.若判断为轻微满水,应增加锅炉负荷,适当减少给水量。必要时开启事故放水阀。如过热汽温下降,应解列减温器,开启过热器疏水门
C.若判断为严重满水,应立即停炉,且继续放水,严密监视水位,若水位重新在水位计中出现,可关小或关闭放水阀,保持正常水位。待查明事故原因并消除事故后,方可重新点火,恢复正常运行
D.若判断为严重满水,应立即停炉,且继续放水,严密监视水位,若水位重新在水位计中出现,保持正常水位。待查明事故原因并消除事故后,方可重新点火,恢复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