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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中国广州某进出口公司电告法国某贸易公司,欲向其出售一批服装,价格条件为FOB黄埔(适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信用证付款。广州公司将货物装上“玛丽娜塔”号轮船,整批货物分装在三个集装箱中(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受《海牙规则》调整)。当承运船舶在海上航行时,由于船员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一个集装箱被火焚毁,其余两个则完好无损。货物运至马赛,法国公司以货物受损为由拒绝接收货物,并向广州公司提出索赔。有关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对于集装箱被火焚毁造成的服装受损,广州公司应承担合同不符的责任

B.对本案货物损失,法国公司无权向广州公司索赔

C.承运人应对本案货物损失负责

D.法国公司有理由以货物受损为由要求开证行拒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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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英国某买主向我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来电“拟购美加净牙膏大号1000罗请电告最低价格最快交货期”此来电属交易磋商的哪一环节()

A.发盘

B.询盘

C.还盘

D.投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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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19岁的法国人贝比特与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在杭州签订一份纺织品原料购销合同,贝比特向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出售纺织品原料。合同签订后,这种纺织品原料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大涨。贝比特是一个商人,并不生产这种产品,只是通过贸易方式赚取利润。国际市场纺织品原料价格大涨,使贝比特左右为难。履行合同,他要赔钱,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也要赔钱。在这种情况下,贝比特选择了不履行合同。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贝比特承担违约责任。贝比特进行了答辩,认为他不是合同的适格主体,因为法国法律规定21岁为成年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贝比特没有行为能力

B.贝比特没有行为能力

C.合同有效,贝比特应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没有效,贝比特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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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某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贸易公司出口一批花生仁,国外客户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开来一份不可撤销信用
证,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Shipnlent from Chinese port toSingapore in May,Partial shipment,prohibited.”此农产品进出口公司按信用证规定,于5月15日将200公吨花生仁在福州港装上“嘉陵”号轮,又由同轮在厦门港继续装300公吨花生仁,5月20日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同时取得了福州港和厦门港签发的两套提单。农产品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到银行交单议付,却遭到银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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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2006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

2006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 LOSANGEI.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长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降5%。我出口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但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但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最终我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受到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计达15万美元。事后,出口方作为托运人又向承运人就有关损失提出索赔。对此,承运人同意承担有关仓储费用与两箱震荡货物的损失;利息损失只赔50%,理由是自己只承担一部分责任,主要是由于出口方修改单证耽误时间;但对于货价损失不予理赔,认为这是由于出口方单方面与进口方的协定所致,与己无关。出口方却认为货物降价及利息损失的根本原因都在于承运人的过失,坚持要求其全部赔偿。3个月后经多方协商,承运人最终赔偿各方面损失共计5.5万美元。出口方实际损失9.5万美元。请指出本案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予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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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某贸易公司甲从国外购进200吨新闻纸,委托某船运公司乙运往中国境内。一日,乙船运公司的运货船载着
该船船员私自在国外购买的手机、电视机等电器,在中国某市附近海域进行走私交易时,被中国某海关抓获。该海关做出决定,将包括甲公司200吨新闻纸在内的船上所有物品予以没收,甲公司与海关交涉要求返还新闻纸未果。对此,甲公司向该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供了合法购买200吨新闻纸的证据,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被告没收财产的处罚决定,并要求被告返还海关所没收的新闻纸。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被告认为自己所作的没收决定是对走私货船而不是对甲贸易公司的,甲贸易公司与被告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原告资格。在诉讼期间,被告撤销了没收甲贸易公司新闻纸的决定,但被告称:乙船运公司走私货船一案已经市公安局批准为刑事案件,正在进行侦查,对甲贸易公司的新闻纸是否为走私货物还未确定,不能返还。

此案的性质属于()。

A.民事处罚案件

B.刑事处罚案件

C.行政处罚案件

D.海关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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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某年2月10日,中国某粮食出口公司电告日本某商贸公司,欲以CIF条件向日本出口一批粮食,总
价款为50万美元,用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支付价款。2月16日收到日本商贸公司复电,同意购买,但要求降低到48万美元,中国出口公司于2月19日电告对方同意其要求,日本商贸公司2月20日收到其电报。随后,出口公司将货物运至上海港,交由中国某远洋运输公司承运,整批货物分装在三个集装箱内。3月10日承运船舶在海上航行时,由于船员的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出口公司托运的一个集装箱被火焚毁,其余两个则完好无损。3月15日货物运至东京港,但日本商贸公司拒绝接受货物,并向中国出口公司提出索赔,双方诉至上海某法院。请回答:

(1)双方的合同争议是否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决?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合同于何时成立?为什么?

(3)该批粮食的运输保险应由哪一方当事人办理?保险费由哪一方负担?

(4)根据CIF交货条件,货物的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5)货物在海上受到掼毁,日本商贸公司能否要求中国出口公司给予赔偿?

(6)谁是信用证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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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根据材料回答下列各题: 某贸易公司甲从国外购进200吨新闻纸,委托某船运公司乙运往中国境内。一日,
乙船运公司的运货船载着该船船员私自在国外购买的手机、电视机等电器,在中国某市附近海域进行走私交易时,被中国某海关抓获。该海关做出决定,将包括甲公司200吨新闻纸在内的船上所有物品予以没收,甲公司与海关交涉要求返还新闻纸未果。对此,甲公司向该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供了合法购买200吨新闻纸的证据,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被告没收财产的处罚决定,并要求被告返还所没收的新闻纸。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被告认为自己所作的没收决定是对走私货船而不是对甲贸易公司的,甲贸易公司与被告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原告资格。在诉讼期间,被告撤销了没收甲贸易公司新闻纸的决定,但被告称:乙船运公司走私货船一案已经市公安局批准为刑事案件,正在进行侦查,对甲贸易公司的新闻纸是否为走私货物还未确定,不能返还。 此案的性质属于()。

A. 民事处罚案件

B. 刑事处罚案件

C. 行政处罚案件

D. 海关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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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外国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一家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化肥500吨。合同规定,1994年1月3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问,根据国际贸易支付惯例,银行有无权利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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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中国银行应中国某进出口公司的申请,开出以美国某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同时请求美国大通银行予以
保兑。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大通银行同意保兑使中国银行免除了付款义务

B. 大通银行同意保兑使中国银行成为了担保行

C. 大通银行的付款责任独立于中国银行的付款责任

D. 中国银行仅在大通银行履行了保兑责任后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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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甲贸易公司将一批货物销售给关联方乙经销商,取得利润80万元;乙经销商将这批货物销售后取得利润150万元。经过税务机关的调查,发现甲、乙同属于某跨国集团,甲负责全球范围内的品牌开发、提升和保护,乙负责开发、维护中国地区的经销网络并配合甲公司进行品牌宣传。税务机关拟就230万的利润按照4:6的贡献程度在两企业之间进行重新分配,则该调整方法是()。

A.利润分割法

B.再销售价格法

C.交易净利润法

D.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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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2009年3月20日,某外国公司(卖方)(香港)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买方)签订一项货物购销合同,合同规定

2009年3月20日,某外国公司(卖方)(香港)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买方)签订一项货物购销合同,合同规定交货期为6月10日,付款方式原为信用证,之后卖方擅自变更为托收形式付款。买方于6月8日收到装船电报通知,注明货物已于6月7日载往中国大连港,并注明合约号和信用证号。6月14日买方接到提货通知和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6月7日。后经买方查实,提单上列出的货轮实际上曾于6月5日进大连港,10日出港,日期与提单上的日期明显不符。为此,买方以外方违约为由拒绝提货并绝付款,同时提出合同作废。外方(卖方)不服,双方协调无效,外方依据仲裁条款提起仲裁。那么,中方以卖方违约为由提出的要求受法律保护吗?如果中方以上述理由提出的要求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应以什么事实为由才能使其合法权益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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