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类以外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不能投资于()。 Ⅰ 商业银行 Ⅱ中央银行 Ⅲ 证券公司 Ⅳ 未上市公司 Ⅴ 咨询公司
A.Ⅰ、Ⅲ
B.Ⅱ、Ⅳ
C.Ⅰ、Ⅳ、Ⅴ
D.Ⅱ、Ⅲ、Ⅴ
E.Ⅱ、Ⅲ、Ⅳ
A、Ⅰ、Ⅲ
解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第3项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A.Ⅰ、Ⅲ
B.Ⅱ、Ⅳ
C.Ⅰ、Ⅳ、Ⅴ
D.Ⅱ、Ⅲ、Ⅴ
E.Ⅱ、Ⅲ、Ⅳ
A、Ⅰ、Ⅲ
解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第3项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A.募集资金投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金融类企业外),可以全额补流
B.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
C.可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D.不可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A.公司董事会批准
B.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C.中国证监会批准
D.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A.董事会、董事会
B.董事会、股东大会
C.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D.股东大会、董事会
Ⅰ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
Ⅱ擅自改变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做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Ⅲ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Ⅳ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董事会做出决议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Ⅰ、Ⅲ、Ⅳ
D.Ⅰ、Ⅱ、Ⅲ、Ⅳ
A.募集配套资金可以全部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
B.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C.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能参与配套资金募集
D.所募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
E.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A.II、III、IV
B.I、II、III
C.I、III
D.I、IV
A.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B.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
C.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
D.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I给予警告
II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III责令改正
IV并处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A.III、IV
B.I、II、IV
C.I、II、III、IV
D.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