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中,符合合同贴花规定的有()。
A.铁路集团所属企业内部的物资调拨单,按规定不应贴花
B.商业企业开具的货物成交单,属于合同性质,应按规定贴花
C.对于企业集团内部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居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D.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单据中,存在形式不规范、条款不够完备、手续不够健全,但具有合同性质和作用的,按规定应进行贴花
E.铁道部所属企业之间签订的购销合同或作为合同使用的调拨单,应按规定不贴花
A.铁路集团所属企业内部的物资调拨单,按规定不应贴花
B.商业企业开具的货物成交单,属于合同性质,应按规定贴花
C.对于企业集团内部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居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D.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单据中,存在形式不规范、条款不够完备、手续不够健全,但具有合同性质和作用的,按规定应进行贴花
E.铁道部所属企业之间签订的购销合同或作为合同使用的调拨单,应按规定不贴花
A.如果应税合同在境外签订,且不便在境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手续
B.技术开发合同中,只就合同所载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计入其计税依据
C.凡企业分立.合并等变更后,不需重新进行法人登记的,其原有资金账簿已贴印花无效
D.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房租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也应贴花
A.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揭下重用
B.对技术开发合同,以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和研究开发经费作为计税依据
C.应税合同不论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
D.伪造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伪造印花税票金3~5倍的罚款
A.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房租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可免贴花
B.对技术开发合同,以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和研究开发经费作为计税依据
C.在国外签订,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合同,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签订时
D.作为正本使用的合同副本,交印花税
A.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运输费用总额,不含装卸费
B.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的加工合同,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分开记载,辅料金额依照购销合同贴花
C.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是承包总额扣除分包或转包金额后的余额
D.对采用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以易货差价为计税依据
A.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以总承包合同金额扣除分包合同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B.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不确定租期的,签订时暂不缴纳印花税
C.货物运输合同以所运货物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D.融资租赁合同,应以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专利申请转让合同应按技术合同贴花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未按期兑现合同不贴印花
A.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抄本作为正本使用的,应另行贴花
B.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要照章缴纳印花税
C.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D.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A.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房合同,暂免贴花
B.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C.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D.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新设立的资金账簿,照章征收印花税
E.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照章征收印花税
A.流动资金借款周转性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B.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的,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C.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金额以及抵押金额分别贴花
D.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应以借款合同和借据所载金额分别计税贴花
E.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按借款合同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