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B.特殊病例或典求会诊科室的责任组长或专科护士提出型病例,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C.科间会诊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组长或专科护士提出且填写会诊申请单后,直接送至被邀 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D.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资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 并事先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预做发言准备
A.外出会诊、或检查治疗室,由病房工作人员携带病例,若医务人员忙可交患者或家属携带
B.申请会诊需填写“护理会诊单”
C.参加会诊的人员应根据会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准备
D.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
A.会诊科室必须认真填写病史概要、初步诊断、会诊目的和要求,由主诊医师签字后送往被邀科室
B.急会诊、抢救会诊等特殊情况下,可不受级别对等限制
C.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会诊单上
D.紧急会诊时也必须填写会诊申请单,电话直接通知邀请,被邀医师可以拒绝
B.特殊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C.我院对未按规定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每份病历处罚200元,并在院内公示
D.我院特殊级抗菌药物会诊名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