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某地板生产厂2009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1)向某林场购入原木3000立方米,规定的收购凭证注明支付款项300000元,委托运输公司将上述原木运送回厂,支付运输费1000元;(2)外购生产用油漆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000元,增值税4250元,将其中20%用于企业生产车间的厂房维修;(3)外购生产用粘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将其中10%赠送给购买企业木质地板的老客户;(4)从其他木地板厂购入未涂漆的木地板50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80000元,增值税30600元,将70%投入生产上漆;(5)数月前购入的一批原木因保管不善被盗,账面成本31680元(含运费1395元);(6)销售自产实木地板取得不含税收入560000元。上述业务需要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运输发票均经过认证,实木地板税率5%,要求计算:(1)该企业当期外购货物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合计数;(2)该企业当期进项税转出;(3)该企业当期增值税的销项税合计;(4)该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额;(5)该企业当期实际应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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