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评标中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讲明和补正的正确做法是()。
A.投标人能够依据自身需要主动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讲明和补正
B.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讲明和补正
C.澄清、讲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D.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能够书面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讲明和补正,并据此要求评标委员会复评
E.把澄清、讲明和补正内容全部列进合同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局部
A.投标人能够依据自身需要主动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讲明和补正
B.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讲明和补正
C.澄清、讲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D.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能够书面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讲明和补正,并据此要求评标委员会复评
E.把澄清、讲明和补正内容全部列进合同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局部
A.电子评标应当在有效监控和保密的环境下在线进行
B.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可以向招标人提交纸质形式的评标报告
C.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在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登录招标项目所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评标
D.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A.澄清的范围只包括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B.供应商澄清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现场口头解释
C.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D.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澄清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
A.对评标办法中不合理的内容进行修改
B.对可能存在的串通投标行为进行评审和认定
C.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不平衡单价进行调整
D.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的内容进行澄清
B、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C、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D、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A.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在投标文件的范围内作出说明
C.简明扼要进行描述
D.涉及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A.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B.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C.对招标文件进行评价
D.对采购需求进行论证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A.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小写金额为准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修正单价
C.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D.评标委员会可接受投保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