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余额115万元,本年实现净利润450万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万元,向投资者实际发放股票股利62.5万元。该企业年末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为()万元。
A.457.5
B.565
C.520
D.502.5
A.457.5
B.565
C.520
D.502.5
A.35
B.23
C.5
D.17
A.126.75万元
B.147.75万元
C.149.75万元
D.151.25万元
A.140
B.160
C.170
D.190
A.5000
B.6000
C.6500
D.4500
A.1 430
B.1 580
C.1 030
D.1 180
A.37.96
B.32.7
C.38.76
D.34.2
万元
A.40
B.80.7
C.87.9
D.88.5
A.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1900000元
B.本年提取盈余公积共300000元
C.本年提取盈余公积共450000元
D.本年支付现金股利1600000元
甲公司2015年有关交易或事项资料如下:
(1)2015年12月31日税前会计利润50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经查,甲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万元为税收滞纳金;管理费用中有2万元为合同违约金;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40万元,年末数为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25万元,年末数为20万元。
(3)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余额500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5年12月31日股本为5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股东大会批准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每10股2元发放现金股利。
(4)2015年12月31日,在财产清查中发现2014年购入的一台设备尚未入账,重置成本为30万元。(假定与其计税基础不存在差异,不考虑相关税费)
要求:不考虑其他因素,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交所得税为()万元。
A.1248.5
B.1249
C.1250
D.1245
(2)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1263.5
B.1264
C.1255
D.1250
(3)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万元。
A.4236.5
B.4236
C.4245
D.4250
(4)2015年,盈余公积的发生额为()万元。
A.373.65
B.376.65
C.323.65
D.500
(5)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金额为()万元。
A.2862.85
B.3236.5
C.3812.85
D.28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