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A.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B.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AB
A.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B.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AB
A.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
B.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组织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C.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A.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B.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征信信息、财产信息出售给他人,数量达到二十五条的
C.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D.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违法所得两千五百元以上的
A.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B.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C.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D.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E.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A、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B、通过与商场、影院、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C、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
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
D、通过买卖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E、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
F、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A.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B.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C.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D.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A.发送诈骗信息三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B.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C.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三千次以上的
D.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A.水务局工作人员王某贩卖毒品
B.监管民警张某在强制隔离戒毒所贩卖毒品
C.犯罪嫌疑人李某在被取保候审期间运输海洛因5克
D.某私营企业主赵某向多人贩毒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C.患职业病的
D.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的
A.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
B.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C.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
D.三次以上内幕交易
A.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及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B.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C.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