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特殊税务处理的企业分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
B.分立企业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
C.被分立企业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
D.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0%
A.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
B.分立企业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
C.被分立企业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
D.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0%
A.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关系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B.在企业吸收合并中,合并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较大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
C.企业在重组发生前后连续12个月内分步对其资产、股权进行交易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上述交易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交易进行处理
D.在企业存续分立中,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发生改变的,也可以继续享受分立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
A.被分立资产的账面净值
B.被分立资产的公允价值
C.被分立资产的评估价值
D.被分立资产的账面原值
A.亏损弥补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B.一般性税务处理下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以在合并企业弥补
C.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用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弥补
D.一般性税务处理下被分立企业的亏损不得由分立企业弥补
E.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用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弥补
A.合并企业承继被合并企业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结转年限,按照被合并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确定
B.合并企业承继被合并企业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结转年限,按照合并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确定
C.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结转年限,按照被分立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确定
D.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结转年限,按照分立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确定
A.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目的
B.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C.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3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D.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
E.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A.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目的
B.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C.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3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D.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
E.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①负责联邦和州税收的征收管理②大型企业和税务征收局移送案件以及举报案件的稽查并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决定③是依据法律在税务局设立的专司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的特殊机构④负责对税务稽查局移送和群众举报的涉税案件进行侦查,对触犯刑法的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
D.③④
A.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B.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C.已退(免)税款予以追回
D.未退(免)税款不再办理
E.一经发现,一律停止其1年以上出口退税权
A.国有独资公司具有企业法人地位,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中,均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C.国有独资公司属于特殊的一一人公司,适用《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
D.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A.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B.合并企业应按账面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负债的计税基础
C.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D.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A.对当事人同一税收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B.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
C.当事人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违反不同行政处罚规定且均应处以罚款的,应当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D.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可以单独引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