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会计工作的原则性要求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有关会计方针、会计制度办事,具体要处理好三个问题,不属于这三个问题的是()。
A.把人民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
B.处理好人民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关系
C.处理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
D.处理好人民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A.把人民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
B.处理好人民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关系
C.处理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
D.处理好人民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A.这种做法有一定道理
B.这种做法不合适,应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
C.这种做法不合适,根据规定,应由分管会计工作的领导兼管会计工作
D.这种做法不合适,根据规定,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A.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B.国有企业的单位领导人的配偶不得在本企业内担任出纳
C.伪造变造、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尚不构成犯罪的会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D.会计工作岗位只能一人一岗
A.《会计法》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证的规定
B.《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关于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规定
C.《会计法》关于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的规定
D.《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关于会计专业职务聘(任)用的规定
A.一个
B.二个
C.三个
D.五个
A.会计人员工作调动、岗位轮换或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同时报备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完成会计工作交接前,不得离职或者转入新的工作岗位
B.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应当及时将已受理的经济业务事项处理完毕,对需要移交的现金、发票、票据等重要资料编制移交清册,对本岗位相关的业务流程、信息系统功能、注意事项及未了事项等进行书面说明
C.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涉及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等方面事项移交,原则上需要信息化方面专业人员参与监交
D.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应当编制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A.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B.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C.进行银行存款的账实核对,否则不得移交
D.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
A.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B.出纳人员可以兼任稽核,但不得从事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C.伪造变造、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尚不构成犯罪的会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D.国有企业的单位领导人的配偶不得在本企业内担任出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