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担保贷款,抵押物在借款人本人名下的,调整系数为+25BP;抵押物在第三人名下的,调整系数为+50BP()
否
否
A.抵押贷款以借款人的财产为担保,质押贷款以第三人财产为担保
B.抵押贷款在借款人不能偿还时,由合同规定的第三人偿还
C.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质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
D.抵押贷款在借款人不能偿还时,由合同规定的第三人偿还
A.抵押物为动产或不动产
B.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
C.须在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D.不可优先于留置权人受偿
A.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的价值减少。而抵押人将损害赔偿金存人银行指定账户的
B.经银行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C.抵押人经银行同意转让抵押物,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的
D.抵押人未妥善保管抵押物的
2014年7月15日,A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借款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对于A银行实现担保权的顺序均未作约定。
2014年7月25日,A银行在向甲公司发放贷款时预扣了该笔贷款的利息35.75万元。
2014年8月,甲公司在已设立抵押权的建设用地上,开始建造建筑物M。
2015年7月,因甲公司无法归还到期借款的本息,A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乙公司主张,A银行应先行使抵押权。
经评估,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建筑物M价值为800万元,其中建筑物M的价值为300万元。不考虑评估、拍卖的税费。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以及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向A银行实际借款的本金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A银行应先行使抵押权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建筑物M是否为抵押物?并说明理由。
(5)乙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