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B.决定公司利润分派方案和年度预决算方案
C.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祈求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A .甲公司控制丁公司
B .甲公司、乙公司共同控制丁公司
C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共同控制丁公司
D .存在两个集体控制,不构成共同控制
A.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B.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1000人
C.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D.收购要约期满后,收购入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的75%以上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公同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
A.证券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申请挂牌公司7%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
B.申请挂牌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证券公司7%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
C.证券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任何一名股东为申请挂牌公司前三名股东之一
D.另类投资子公司以项目企业聘请母公司担任主办券商作为对该企业进行投资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