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tatic.youtibao.com/asksite/comm/h5/images/m_q_title.png)
:李某系某学校老师,因未得到提级而心怀不满。一日,李某趁学校食堂炊事员不备,将购买的毒药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预备
D.犯罪中止
![](https://static.youtibao.com/asksite/comm/h5/images/solist_ts.png)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预备
D.犯罪中止
A.承担全部责任
B.承担大部分责任
C.承担过错责任
D.不承担法律责任
A.甲系地税局长,1993年向王某借钱3万元,1994年王某所办企业希望免税,得到甲的批准,王当时就对甲说“上次借给你的钱就不用还了,算我给你的感谢费”。但甲始终不置可否。 2003年5月甲因其他罪被抓获时,主动交代了借钱,不还的事实。甲不构成受贿罪
B.乙的妻子在乡村小学教书,乙试图通过关系将其妻调往县城,就请县公安局长胡某给教育局长黄某打招呼,果然事成。事后,乙给胡某2万元钱,胡将其中1万元给黄某,剩余部分自己收下。本案中,黄某构成受贿罪,胡某构成介绍贿赂罪,乙构成行贿罪
C.丙为贷款而给某银行行长李某5万元钱,希望在贷款审批时多多关照。李某收钱同意。但丙的贷款申请未通过该行贷款审批会通过。李某虽然收受他人财物,但由于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D.丁系工商局长,1995年在对赵某所办企业进行年检时,发现该企业并不完全符合要求,就要求其补充材料。赵某难以补齐,就请求丁高抬贵手。丁见赵某开办企业也不容易,就为其办理了年检手续,但未向赵提出任何不法要求。2001年丁退休后欲自己开办公司,就找到赵某,希望赵某看在6年前帮助过赵的情面上,借2万元作为自己公司的启动资金。赵推托不过,只好给钱。丁应当构成受贿罪
A.家长的要求是合理的
B.教师怀孕请产假是教师的基本权利
C.李老师请假不上课,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D.家长要求换老师,侵犯了李老师的职业权利
E.学校在李老师请假时调换其他老师代课,保护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A、李某教师资格不丧失
B、刑满释放后,李某可以经重新申请认定,再取得教师资格
C、李某的教师资格应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D、李某自动丧失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应由教育行政予以收缴
E、李某将不能再取得教师资格
F、李某以后还可以做教师
李某(16周岁)诈骗王某现金200元,后被查获。在公安机关调查该案时,李某交代其5个月前曾吸食毒品被处以行政拘留(未执行)。对本案的处理说法错误的是()。
A.因李某系未成年人,对其应从轻处罚
B.公安机关对于李某诈骗的200元应予以追缴
C.200元属于违法所得,追缴后应返还王某
D.因李某未满18周岁,对其应不执行行政拘留
A.保险凭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在投保人只获得保险凭证的情况下,只能以保险凭证作为理赔依据,因此保险公司应承担全部保险赔偿责任
B.尽管投保人只获得了保险凭证,未获得保险合同,但问题不是保险公司单方面原因导致的,因此保险公司只需承担部分保险赔偿责任
C.由于保险凭证上明确说明“未尽事宜详见保险合同”字样,因此李某对保险条款的不知情属于自身的疏忽大意,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D.由于保险合同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打架、斗殴造成伤害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A.甲、乙二人在聚会时酒后发生争执,乙将手中酒瓶砸向甲的头部,将甲打成轻伤
B.王某在杜某的生日宴会上,趁众人不注意时将杜某刚收到的生日礼物(一部价值4000元的苹果手机)偷走,杜某报案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C.3年前,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现李某又因家庭矛盾将自己的岳父打成轻伤
D.某日深夜,华某开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因闯红灯将一老人撞倒在地,后逃逸致老人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A.李某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B.李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C.李某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D.李某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A.李某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B.李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C.李某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D.李某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A.甲系地税局局长,1993年向王某借款3万元。1994年王某所办企业希望免税,得到甲的批准,王某当时就对甲说:“上次借给你的钱就不用还了,算我给你的感谢费。”但甲始终不置可否。2003年5月甲因其他罪被抓获时,主动交代了借钱不还的事实。甲不构成受贿罪
B.乙的妻子在乡村小学教书,乙试图通过关系将其妻调往县城,就请县公安局长胡某给教育局局长黄某打招呼,果然事成。事后,乙给胡某2万元钱,胡将其中1万元送给黄某,剩余部分自己收下。本案中,黄某构成受贿罪,胡某构成介绍贿赂罪,乙构成行贿罪
C.丙为贷款而给某银行行长李某5万元钱,希望在贷款审批时多多照顾。李某收过钱,点了点头。但事后,在行长办公会上,由于其他领导极力反对发放此笔贷款,丙未获取分文贷款资金。李某虽然收受他人财物,但由于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D.丁系工商局局长,1998年在对赵某所办企业进行年检时,发现该企业并不完全符合要求,就要求其补充资料。在主要资料难以补齐的情况下,赵某多次找到丁,希望高抬贵手。丁就为其办理了年检材料,但未向赵提出任何不法要求。2004年丁退休后欲自己开办公司,向赵某提出自己6年前帮助过他,希望赵某给2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赵推脱不过,只好给钱,丁的行为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