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继《诗经》以后,以积极浪漫主义的创作方法,为我国文学开辟了另一影响深远的传统
B.在诗歌艺术表现手法上,屈原发展了《诗经》的比兴手法,对我国诗歌民族艺术特色的形成做出了贡献
C.屈原作品中的比和兴,不再是简单的以某物比某物,或触物以起兴,而更多的是把物的某些特质与人的思想情感、人格和理想结大起来,融为一体,使物具有象征的意味,使情具有更具体的附着和寄托
D.楚辞体(骚体)是屈原创造出来的一种新的文学样式,为后世古典诗歌主要形式五、七言诗的产生起到了重要作用
A.烘托主题
B.埋下伏笔
C.托物言志
D.隐喻
事物的质是指()。
A.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和水平
B.使事物保持自己质和量的限度、幅度、范围
C.事物在与他物相联系中表现出来的各种质
D.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内部所固定的规定性
还有一点不容忽略。同一件东西,司马迁当作死人的防腐溶液,钟嵘却认为是活人的止痛药和安神剂。司马迁《报任安书》只说“舒愤”而著书作诗,目的是避免“姓名磨灭”、“文采不表于后也”,着眼于作品在作者身后起的功用,能使他死而不朽。钟嵘说:“使穷贱易安,幽居靡闷,莫尚于诗。”强调了作品在作者生时起的功用,能使他和艰辛冷落的生涯妥协相安;换句话说,一个人潦倒愁闷,全靠“诗可以怨”,获得了排遣、慰藉或补偿。随着后世文学体裁的孳生,这个对创作动机和效果的解释也从诗歌而蔓延到小说和戏剧。例如周楫《西湖二集》卷一《吴越王再世索江山》讲起瞿佑写《剪灯新话》和徐渭写《四声猿》:“真个哭不得,笑不得,叫不得,跳不得,你道可怜也不可怜!所以只得逢场作戏,没紧没要,做部小说……发抒生平之气,把胸中欲歌欲哭欲叫欲跳之意,尽数写将出来,满腹不平之气,郁郁无聊,借以消遣。”李渔《笠翁偶集》卷二《宾白》讲自己写剧本,说来更淋漓尽致:“予生忧患之中,处落魄之境,自幼至长,自长至老,总无一刻舒眉。惟于制曲填词之顷,非但郁藉以舒,愠为之解,且尝僭作两间最乐之人……”李渔承认他剧本里欢天喜地的“幻境”正是他生活里局天蹐地的“真境”的“反映”——剧本映照了生活的反面。大家熟知弗洛伊德的有名理论:在实际生活里不能满足欲望的人,死了心作退一步想,创造出文艺来,起一种替代品的功用,借幻想来过瘾。假如说,弗洛伊德这个理论早在钟嵘的三句话里稍露端倪,更在周楫和李渔的两段话里粗见眉目,那也许不是牵强拉拢,而只是请大家注意他们似曾相识罢了。
开头画横线的句子的意思是:
A.司马迁认为作家应“发愤”著书,先说理后记事,再举《诗经》为例详加阐述。
B.司马迁认为没有“怨”就没有“发愤”之作,说理、叙事或抒情的作品,都不乏其例。
C.司马迁用说理、记事方式写愤激之情,而《诗三百篇》则用歌咏方式抒写哀怨。
D.司马迁列举了各种各样“发愤”著书的例子,《诗经》是他所举的最后一例。
茅盾《香市》一文最突出的写作特点是 ()
A.今昔对比
B.托物言志
C.借景抒情
D.先抑后扬
下列句子中加横线的字意思不相同的一项是()
A.使人先表澭水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
B.传世而不朽永垂不朽
C.安得使予多暇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
D.凡六百一十六言自言本是京城女
翻譯下列古文:
(一)齊侯至自田,晏子侍於遄臺,子猶馳而造焉,公曰:“唯據與我和夫!”晏子對曰:“據亦同也,焉得爲和?”公曰:“和與同異乎?”對曰:“異。和如羹焉,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泄其過。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無争心。故《詩》曰:‘亦有和羹①,既戒既平②。鬷嘏無言③,時靡有争④。’先王之濟五味、和五羹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聲亦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清濁、小大、短長、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君子聽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詩》曰:‘德音不瑕。'今據不然。君所謂可,據亦曰可;君所謂否,據亦曰否。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左傳•昭公二十年》)
[注釋]
①和羹:五味調和之羹,不同於太羹。
②戒:通“届”,至,到。平:《爾雅•釋詁下》:“平,成也。”指五味調和。
③鬷嘏:《禮記•中庸》引作“奏假”,禱告。
④争:《詩•大雅•江漢》:“時靡有争,王心載寧。”陸德明釋文:“争,争鬥之争。”
(二)邾人想於晉,晉人來討。叔孫婼如晉,晉人執之。書曰:“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言使人也。晉人使與邾大夫坐。叔孫曰:“列國之卿,當小國之君,固周制也。邾又夷也。寡君之命介子服回在,請使當之,不敢廢周制故也。”乃不果坐。
韓宣子使邾人聚其衆,將以叔孫與之。叔孫聞之,去衆與兵而朝。士彌牟謂韓宣子曰:“子弗良圖,而以叔孫與其仇,叔孫必死之。魯亡叔孫,必亡邾。邾君亡國,將焉歸?子雖悔之,何及?所謂盟主,討違命也。若皆相執,焉用盟主?”乃弗與,使各居一館。士伯聽其辭,而愬諸宣子,乃皆執之。土伯御叔孫,從者四人,過邾館以如吏。先歸邾子。士伯曰:“以芻蕘之難,從者之病,將館子於都。”叔孫旦而立,期焉。乃館諸箕。舍子服昭伯於他邑。
范獻子求貨於叔孫,使請冠焉。取其冠法,而與之兩冠,曰:“盡矣。”爲叔孫故,申豐以貨如晉。叔孫日:“見我,吾告女所行貨。”見,而不出。吏人之與叔孫居於箕者,請其吠狗,弗與。及將歸,殺而與之食之。叔孫所館者,雖一日,必葺其牆屋,去之如始至。(《左傳•昭公二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