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4月1日,该企业向某客户销售商品20000件,单位售价为20元(不含増值税),单位要求成本为10元,给予客户10%的商业折扣,当日发出商品,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销售合同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客户于4月15日付款时字有的现售折金折扣为()元。(2015年)
A.4680
B.3600
C.4212
D.4000
B、3600
A.4680
B.3600
C.4212
D.4000
B、3600
A.20000
B.22600
C.24000
D.28000
A.29.09
B.29.36
C.43.24
D.43.64
A.11万元
B.12.6万元
C.11.5万元
D.10.7万元
A.2260÷(1+13%)×10%
B.(2260+2.26+1.13)×10%
C.(2260+2. 26+1.13)÷(1+13%)×10%
D.(2260+2. 26+1.13+6.96)÷(1+13%)×10%
A.3.73
B.3.19
C.4.25
D.4.97
A.4.37
B.2.75
C.7.14
D.3.85
某手机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生产销售A型手机,出厂不含增值税单价为2800元/台,具体购销情况如下:(1)向某商场销售1000台A型手机,由于商场采购量大,给予其10%的折扣,井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内分别注明;同时,向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支付运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为30000元;(2)销售本企业2015年购选的自用生产设备一台,该设备原值248600元,已提折旧158700元,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l3000元;(3)销售手机发出包装物收取单独记账核算的押金20000元,另没收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16950元;(4)购进手机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840000元、增值税税额239200元;(5)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工具件,支付价税合计金额1236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从消费者个人手中收购废旧手机,支付收购金额30000元。手机、设备、零配件、工具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的税率为9%,纳税人取得的地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2019年8月期末留抵增值税税额为3805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某小五金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1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为8. 5万元,取得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2万元;
(2)接受其他企业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
(3)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6万元,增值税为1.02万元;
(4)接受本市其他单位设计服务,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万元;
(5)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 1.17万元;
(6)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产品,新产品含税售价为8.19万元,旧产品作价2万元;
(7)因仓库管理不善,上月购进的一批工具被盗,该批工具的采购成本为8万元。
已知:该企业取得运输发票和专用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已认证;购进和销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