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A.民事仲裁
B.挂失止付
C.公示催告
D.普通诉讼
A.民事仲裁
B.挂失止付
C.公示催告
D.普通诉讼
A.票据未到期
B.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C.持票人是在银行开立有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D.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A.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B.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1年
C.持票人对银行汇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年
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人起6个月
A.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3个月
B.持票人对银行汇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年
C.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
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A.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B.票据必须未到期
C.必须向银行提供合同与发票
D.票据上必须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A.持票人不得在票据到期前追索
B.持票人应当向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同时追索
C.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D.持票人应当按照票据的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和出票人的顺序行使追索权
A、持票人对银行汇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
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2年
C、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1年
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年
票据未到期
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持票人是在银行开立有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未记载保证日期,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未记载被保证人的,丙银行为被保证人
丁公司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丁公司对戊公司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A.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B.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
C.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D.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