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中,哪些财产属于取回权的范围?( )
A.向甲银行抵押的价值200万元的厂房
B.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价值90万元的机器设备
C.破产企业对外投资100万元
D.破产企业赠与丙公司的生产设备
A.向甲银行抵押的价值200万元的厂房
B.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价值90万元的机器设备
C.破产企业对外投资100万元
D.破产企业赠与丙公司的生产设备
A.取回权的行使不受破产程序的限制,权利人通过破产管理人取回财产
B.取回权的行使只限于取回原物
C.权利人在取回保管物时,如果存在相应的对待给付义务,应向破产管理人交付保管费用后方可取回。
D.如果取回权的标的财产在破产宣告后因破产管理人的责任毁损、灭失的,此时权利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等值赔偿
A.破产财产的范围问题,适用法院地法;破产财产的抵销权应与债权相应的准据法确定
B.破产财产的别除权是指当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时,应当对其财产进行清算,确认债务人财产范围,对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应在变价后将所得价款对债权人清偿
C.关于破产宣告的效力,一直存在破产属地主义和破产普遍主义的两种对立主张
D.中国在对待破产的域外效力问题上,采取互惠、有条件的普遍主义立场
A.在重整期间,经宏利集团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宏利集团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B.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他人负责债务人的经营事务
C.在重整期间,对宏利集团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可以继续行使
D.在重整期间,宏利集团或者管理人为了继续营业的需要,可以直接向债权人取回质物和留置物
A.从属性,在性质上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
B.不可分性,权利人可以就担保财产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C.物上代位性,当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时,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代替物
D.独立性,担保物权为独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