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模块中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新增的房屋土地信息可以直接到金三系统,无需再次录入()
否
否
A.未认定税种,纳税人将无法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B.未认定税种,纳税人按次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C.未认定税种,纳税人按季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D.未认定税种,纳税人只能在办税厅窗口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A.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B.城镇土地使用税分期计算按年缴纳
C.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D.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E.缴纳期限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A.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B.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C.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
D.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
E.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A.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B.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15日内申报登记
C.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D.在同一省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土地的,由省级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A.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管辖的,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B.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15日内申报登记
C.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D.在同一省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土地的,由省级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E.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纳税
A.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调节土地的级差收入
B.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至20年
C.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
D.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E.在同一省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省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A.由纳税人向现居住地税务机关纳税
B.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C.由纳税人向任一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D.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A.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中生产核系列产品的厂矿,其生活区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B.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C.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D.企业关闭,撤销后,其占地未作他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对火电厂厂区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A.税种综合申报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力举措,进一步精简了涉税资料,减少报表报送次数,提高办税便利度
B.对印花税的纳税期限进行了调整,实行按季或按次申报缴纳
C.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期限进行了调整,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D.税种综合申报自起施行,至期间,纳税人不可选择按原纳税期限和方式申报缴纳税款
E.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税种综合申报模块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