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邀请一歌手乙演唱,约定先付1万元歌手乙才登台演出。这1万元还未付时,歌手乙突生重病,且难以在约定的日期登台演出。则()。
A.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B.乙可以要求另一歌手丙代理他演出
C.甲公司可以径直解除合同
D.乙有权依据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A.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B.乙可以要求另一歌手丙代理他演出
C.甲公司可以径直解除合同
D.乙有权依据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A.某公司邀请一歌手演唱,约定先付1000元歌手才登台演出。这1000元还未付出时,该歌手突生重病,且难以在约定的日期登台演出。此时,该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B.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债务
D.当事人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就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侵犯了甲的表演权
B.侵犯了乙的录制者权
C.侵犯了丙的表演者权
D.合法行为
A.1万元
B.5.5万元
C.10万元
D.11万元
甲公司无须承担定金责任,因为没有交付电视机是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原因导致的,甲公司没有过错
甲公司须承担全部定金责任,因为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将电视机交付给乙公司
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第一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第二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1)编制甲公司 2015 年 1 月 1 日购入乙公司债券的相关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确认的债券投资收益,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收到乙公司债券利息的相关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确认的债券投资收益,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出售乙公司债券的相关会计分录。
A.甲
B.乙
C.丙
D.丁
A.56.25
B.60
C.90
D.120
A.85
B.89
C.100
D.105
A.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
C.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D.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