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 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取得销售商品收入9000万元,提供修理劳务收入500万元,出租包装物收入60万元,从其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25万元。(2)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1380万元,按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18万元,合理的会议费8万元,直接向某敬老院捐赠6万元,上缴集团公司管理费10万元。(3)由于管理不善被查库存商品一批,经税务机关审核,该批存货的成本为4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2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12万元,责任人赔偿2万元。(4) 上年度尚未扣除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50万元。已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人15%的部分,准予扣除。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甲公司的下列收人中,在计算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人收入总额的是()
A.销售商品收人9000万元
B.从其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25万元
C.出租包装物收人60万元
D.提供修理劳务收人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