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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表述中,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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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1000元/月/子女
B.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每年在不超过7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C.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1000元/月
D.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武汉市租房扣除标准是1500元/月
A.纳税人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环节由扣缴义务人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环节申报扣除
B.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可以合并计算扣除额
C.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配偶扣除
D.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扣除,但扣除限额最多不超过80000元
A.2019年12月,允许扣除1.5万元
B.2020年1月,允许扣除1万元
C.2020年1月1日〜3月31日,允许扣除1.5万元
D.2021年3月31日~6月31日,允许扣除2.5万元
A.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月
B.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C.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D.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
A.次年1个月内
B.次年3个月内
C.次年6个月内
D.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A.2万元
B.8万元
C.8.5万元
D.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