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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唐律疏议.斗讼律》规定:“诸部曲、 奴婢告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又:“诬告反坐“疏议:“本应加杖者,谓诬告部曲、奴婢流罪,若实,部曲、奴婢止加杖二百:既虚,诬告者不流,亦准杖法反坐。”试说明该段记载反映的问题。
暂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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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诸八议者,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其犯十恶,不用此律。
——《唐律疏议.名例》
《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者,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简要回答其含义)
唐代第一部正式的基本法典是()。
A.《武德律》
B.《贞观律》
C.《永徽律疏》
D.《唐律疏议》